不凡的小说网
不凡的小说网 > 姐姐爱我abo > 第二十九章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被他当成傻子玩弄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二十九章 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被他当成傻子玩弄

 

不爱见人的简一最近经常被陆恒启约着出门。

过去谢兰不管他这些。最近反而在意了,给他找了两个保镖——原本是五个,但出门一次实在太尴尬了,简一特意跟谢兰提了,就缩减到了两个。司机谢兰也给他配上了,他到哪都有人接送,可以说很是让简一受宠若惊。

大概是女人大庭广众地枪击简贵平给谢兰留下了阴影?简一只能这么猜测。

他问过谢兰,谢兰说没出什么大事,人没死,报纸上也没有特别报道过此事,似乎是沉寂了。

他也没再问。他觉得谢兰可能是担心他,想到这个可能他心里就会涌出一股说不出的甜蜜。也许她也有一点点喜欢自己吧。就一点点,但足够令简一高兴好久。

先前大伙儿一块儿玩的那块原石切了,还切涨了,彼此都挺开心的。先规划了自己要的部分,剩余的就交给明新玉了,能赚多少随缘,主打的是自个儿开心。

简一也借着陆恒启的东风得了一套首饰。这下可不是几万的包,是近百万的翡翠,简一疯狂拒绝,但陆恒启还是那句话:“没多少钱。”

他的主业是全职儿子/丈夫,副业是珠宝设计师。他拿过几个还算有名的奖,开了家工作室,赚得钱也不算少,但比起他妈和他前妻,确实不够看。

跟他玩在一块儿的也大多是有点事业或全无事业的先生太太,主要的作用就是成为家里最昂贵的摆件。当然,做摆件也并非是全然安稳的一件事。

闲聊中,简一听一位摆件说起他丈夫出轨的事,对方比他年轻,最重要的是能生育。他跟丈夫结婚八年一无所出,为了生孩子打了无数针,吃了不少药,明明跟陆恒启一样的年纪,却看上去比陆恒启老上太多。

他半开玩笑地说:“我听人说,未成形的婴胎吃了能永葆青春。要么炖汤,原滋原味地喝下去;要么剁碎了和着白菜包饺子,那肉都嫩红得透皮。《本草纲目》都说了,人的骨胆血肉都可医病。1不知我这生不出孩子的病能不能医。”

“诓人的。”另一位摆件道,“我那妯娌吃了,没什么用处,味道尚可。月份稍大些,已长了些骨头,吃起来脆脆的,像荸荠。”

简一听得心惊胆战,只默默移了脚到陆恒启身边。陆恒启听罢,道:“吃这种东西,也不嫌恶心。”

“恶心也得吃嘛,不然外头彩旗飘飘,屋里的红旗地位也不稳呐。”

大部分的摆件多是高嫁,即便是门当户对的婚姻,也暗藏着玄机。女儿没有儿子值钱,oga没有alpha值钱,这是不曾明说但显而易见的潜规则,人人都主动或被动地遵守着。像陆恒启这样还有娘家撑腰的很少,社会似乎是默认了oga一结婚就不再是父母的孩子了,而是alpha的奴隶。

“那小贱蹄子也是嚣张,我就怕他到时候生下个男a,那岂不是要骑到我脸上来。”摆件一脸愁苦。

他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,因为他属高嫁,自家比起丈夫家差多了。

过去,20岁出头的他嫩得像一掐就能出水的荷叶根,纤瘦袅娜的姿态引人遐想。他被星探挖掘,去演了几部电影,出了名,大家都称他为玉男掌门人。因而,他结识了大他十三岁的丈夫,抛弃了事业,步入了婚姻。

可惜色衰而爱弛,如今新人欢笑,不闻旧人恸哭。他又如何不忧?如何不怕?他已非昔日风光无限的大明星了。

有人建议他:“你不是缺个孩子么,拿他的就好了,给些钱就能打发。”

“是啊,反正alpha就是这样,他总会回家的。外面野花再香,也总不能勾得他夜宿街头吧?”

“你就当是找人代孕了,还不用自己遭罪。多好。”

简一身处在其中,一句话也没说。陆恒启也没发表什么看法,有人问他,他才说:“我在想怎么设计呢,你们谈到哪了?”

于是大伙儿又开始一议论起做个什么样的首饰,谈到某次拍卖会场的某个价值千万的项链被谁谁谁买走了。简一听不懂,整个人又开始发懵。

也许他并不喜欢这种生活。他想。

相处久了,简一发现陆恒启也不是很喜欢那些摆件朋友,多是表面功夫。他真正玩得比较好的是明新玉。明新玉这人热情、大方,一来二去简一也跟她熟识了。

因为她,简一知道谢兰的病叫人格分裂。明新玉跟他说,人格其实是可以融合的,通常来说需要两年或两年以上,期间要接受心理、药物的治疗,总之是一个漫长的且不一定成功治愈的精神疾病。

曾经谢兰接受过治疗,但没成功。

简一没在按斤卖的书摊里找到这些书。去了书店,也很少见到。他问店主,店主说书没有,得定,问他什么书名,他不知道,就说:“一些关于人格分裂的书,专业点的。”

店主挺好心地劝他:“书只能做个参考,有问题还是要去看医生。”

简一哪里敢让谢兰去看医生,他甚至都没资格跟谢兰提这些。他把买来的书放在以前的家中,后来他觉得不放心,又把床板掀开,把书放了进去。

简一的床有些年头了。原先是简灵的床,后来简灵打了张新床,就变成他了。老式的旧床注重功能性。床板可以整个掀开,里面还有置物的空间。

床不大,里头的空间仅能躺下一个蜷缩的成年人。他在床板里也塞了好多布娃娃,有些已经旧了,他看了看,拿出几个娃娃,打算洗干净,送人。

他没别的小孩朋友,就认识楠楠一个,送楠楠好了。

他把娃娃们拆开,露出里面已经发黄的棉花。这样送人很不好,所以他又去买了新棉花。

他把娃娃沿着缝线拆开、洗净、晒干,然后用细密的针脚把娃娃缝制完成。看起来像新的一样。他的手工活一直都很好。

他知道送人不能这么随便,于是买了礼盒和丝带,把娃娃们装在里面。一共三个,全部都是hellokitty,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爱这只粉色的小猫。

得找个机会送给楠楠,他想。

之前楠楠爸答应她让cy给她拍写真,结果这事因为两人的婚姻问题而搁置了,直到快入冬了才被提上日程。

楠楠也没忘记她的预备老公之一——简一,特意让她爸爸找简一一起来拍。这跟去照相馆拍全家福不一样。

照相馆陈设普通,衣服也是穿了又穿的旧衣。会包化妆,但都是些脏兮兮的被用了不知多少回的化妆品,乱糟糟地堆在桌面。

爸爸一般会自己化妆。他的职业让他喜欢把脸色抹得红艳,但如果是跟简一拍照,他一般都只画一个淡妆,提提气色。

拍照也是到指定的地方,老板把背景板一拉,然后让他们摆几个动作,咔嚓几下,就拍好了。

爸爸要去再谈最后一次价,他就坐在店里脱皮的旧沙发上,安静地等爸爸。他不必担心有人搭讪,一律不理就好,爸爸会替他解决一切。

但楠楠的拍照跟他理解的拍照有些区别。那个叫cy——他后来才知道人不叫陆c,cy是对方的英文名——的摄影师会先跟他们沟通要妆造以及拍摄效果,然后就是选礼服。那些礼服看上去都是簇新的,有些是高定或是秀场款,不满意也可以定制,就是要等的时间久一点。

简一第一次这样正式地拍写真,整个人都僵硬到极点,基本上是对方要求他摆什么姿势他就做什么动作。

他的样貌是极适合做模特的,哪怕在镜头前的表现力一般,摄像头出来的照片也美得很有冲击力。

cy问他要不要做平面模特,简一想了想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